关于2014至2015年度供暖费报销服务截止时间的最后通知

2015-03-16

20142015年度供暖费报销服务将于2015320日截止,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尽快前来办理,逾期将无法办理。

办理时间:318日(周三) 上午08:00––1200

办理地点:红五楼107办公室

咨询电话:62751596 李老师、顿老师

注意事项:

1、往年已报销过的教职工请直接携带供暖费发票及本人证件,住五道口嘉园小区的教职工请携带到银行购买燃气的发票即可(发票抬头为机打五道口房址)。

2、新申请的教职工首次办理需携带《北京大学校本部事业编制职工申请报销供暖费登记表》、工作证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)及供暖费发票;

3、供暖费发票须为2014年以后开具的,发票抬头须为北京大学或我校教职工姓名;

4、如教职工本人不方便前来办理,可由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教职工证件前来办理。

5、如教职工本人及委托人在318日(周三)上午均无法前来办理,请提前来电咨询。

 

服务流程及申请表下载:http://fdcb.pku.edu.cn/fwck/gnbxfw/27798.htm